十三五”规划
5月4日,住建部发布《建筑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提出了“十三五”期间建筑业发展的6大主要目标和9项主要任务。
市场规模增长
以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为基础,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均增长7%,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.5%;
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%;
全国工程监理、造价咨询、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%;
全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 6%,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。
六大目标
市场规模目标: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%,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.5%;
产业结构调整目标: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,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、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、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。
技术进步目标: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,应用BIM技术的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加。
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: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%。
建筑市场监管目标:加快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,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体系。
质量安全监管目标: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,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。
九大任务
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:改革承(发)包监管方式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、提升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质量。
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: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、强化技术标准引领保障作用、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支撑。
推进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:提高建筑节能水平、推广建筑节能技术、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。
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:推动工人组织化和专业化、健全技能培训和鉴定体系、完善权益保障机制。
深化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: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、改进工程造价管理体系、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。
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: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、全面提高质量监管水平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。
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: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、大力减轻企业负担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。
积极开拓国际市场:发挥行业组织服务和自律作用。
通知原文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通知
建市[2017]98号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北京市规划国土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(局),有关中央企业,有关行业协会:
为指导和促进“十三五”时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17]19号)和《住房城乡建设事业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建筑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7 年 4 月 26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