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2021年《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——预算消耗量标准》和《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——预算消耗量标准》的应用,建立健全我市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,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,提高投资效益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,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《关于执行2021年〈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——预算消耗量标准〉和〈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——预算消耗量标准〉的规定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2021年12月24日
索 引 号: 110016/ZK-2021-001173
主题分类: 工程建设
发文机关: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
有 效 性: 现行有效
印发时间:
发布时间: 2021年12月24日
发文字号: 京建法〔2021〕1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