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近日发布针对在“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”中,多家采购人在采购文件编制、采购程序执行等方面的违规行为,作出了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。
在评审条件设置方面,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、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作为评审因素问题最为高发,其他为将公司经营年限、注册资金,要求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机构等作为评审因素。
在采购程序执行方面,采购人最为高发的问题为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、未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