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审专家的评审活动直接关系到采购人、供应商的利益,关系到公众的满意度。
从提高采购质量,提升评审专家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角度考虑,财政部许宏才副部长在其署名文章中,透露了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评审专家制度的改革思路。
一是将评审专家的选择权赋予采购人。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性质、特点,自主选择评审专家。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只是推荐库,单位自建专家库的做法可能会变成现实。
二是取消评标委员会、评审小组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比例规定。今后,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性质、特点,自行确定评审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的比例。
这既涉及到评审专家自身的职责定位,也涉及到明确采购人的主体责任,并不是简单的“放”,以采购人代表为主的评审组织更会体现采购人的意志。
招标代理部
2020年11月9日